因此,芬兰法官在司法审判中,甚至是社会生活中,都是独立的。其他几种权力,包括所谓媒体的“第四权”都与法官“井水不犯河水”。终身任职制度又是法官独立行使专业主义的一种现实保障。按我的理解,是不是有种“你能奈我何”的霸气?当然,法官在芬兰也是高薪且值得尊重的职业。2012年的职业信任度调查表明,芬兰民众对法官的信任度,在欧洲独占鳌头,在所有社会职业中排名前十。前五名分别为:消防员、飞行员、警察、护士和药剂师。
(图为大法官会议室内珍存的一本芬兰历届最高法院大法官肖像册)
(图为大法官会议室内珍存的一本芬兰历届最高法院大法官肖像册)